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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并就做好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发布通知。通知明确,自新标准发布之日起,申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的单位应按照新标准提出申请。自新标准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31日为过渡期。过渡期内,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到期的,资质证书统一延期至2024年7月31日。
摘自 《中国建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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