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成都市住建局公开征求《成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
本办法自2022年2月1日起施行。
1、建设单位应当有满足施工所需要的资金安排。没有满足施工所需要的资金安排的,工程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1、符合资格要求的项目经理可兼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1、建设单位对工程总承包项目质量负首要责任。
1、工程总承包项目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可以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分阶段(房屋建筑工程原则上可分为基坑、地下室、地上部分等三个阶段,市政工程原则上可分段。)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送审。
附原文:

来源:中间智库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