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
廖胤希,硕士,注册城乡规划师,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详细规划二所主任工程师
苏悦,硕士,工程师,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详细规划二所主创规划师
尹虎,硕士,北京华源厚土科技有限公司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详细规划所所长
摘要
在全球格局变化的关键时期,“建设世界科技强国”成为我国重要的国家战略。目前我国的创新空间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在一线城市已有一定规模,但空间结构并不完整,区域繁荣度并不高。与此同时,在新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思路下,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尚处于技术探索与尝试的窗口期。这为实现创新空间具体建设要素的管控对接与实施保障提供了可行的研究土壤与条件。文章通过建立不同的创新地段空间建设场景模型,模拟符合不同创新行为与主体需求的空间承载情景,从而实现具体地段建设管控要素与目标指引之间的衔接;基于案例的多种数据与研究支撑,从建成创新区中提炼实际建设的关键要素,从而保障各要素的可落实;同时,以不同要素的控制重点对接空间建设场景,实现规划管理对创新活动的需求回应。
[关键词]创新空间;空间建设场景;建设要素;规划传导;规划管理
[文章编号]1006-0022(2021)15-0061-07
[中图分类号]TU984
[文献标识码]B
[引文格式]廖胤希,苏悦,尹虎.创新空间场景分异下规划建设要素的选择与管控传导[J].规划师,2021(15):61-67.

随着世界局势的变革,各国纷纷抢占科技创新先机,掌握科技创新的自主能力成为新时期全球竞争的关键。近年来,我国中央与地方政府纷纷出台了多种政策,从不同维度推进“建设世界科技强国”国家战略的实施。全国各主要城市推动的一系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学城等建设,从空间承载与保障角度为落实国家战略部署做出了多种尝试。但与国际科技创新地段的建设经验相比,我国的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空间建设与创新需求之间尚存在一定的错位关系。
从已有研究看,城市建设需发挥规划工具对于空间的前置性思考作用,引导空间适需发展,为创新功能提供良好的环境;需发挥空间对创新活动的承载与促进作用,助力城市的创新繁荣;而规划编制的控制力则体现在对底线功能的空间保障及需求精准响应下对空间的优化配置过程中。因此,如何以底线保障思维进行空间的优化配置是本次研究的重点。
1 创新空间相关研究综述
目前国内外对于创新空间的研究方法分为需求回应型和案例总结型。①需求回应型研究从创新空间使用主体(人或企业) 的相关需求出发进行空间的设计探讨,其结果往往被抽象为空间模型并进行定性描述,对局部地段的城市设计及修建性详细规划有一定的设计启发。②案例总结型研究则通过对已有成熟的创新空间建设案例进行深入的研究总结,形成类型划分,并以此为基础归纳出对创新行为和活动具有核心影响力的建设要素。2014 年布鲁斯·卡兹提出了“城市创新区”的概念,并划分了城市中心区、滨水更新区与科学园区3 种空间类型;2016 年,伦敦在科技创新城区建设中则依据其空间的聚集形态提出了园区型、嵌入型和集群型3 种空间形态分类。以此为原型,国内学者进行了更多的分类演绎,如李健、张省等人巩固了以成因为导向的类型划分,提出了中心枢纽型、城市更新型及远郊园区型3 种基础类型;通过对建成案例不同区位的总结,屠启宇、李健等人将创新空间划分为中心城区的中央智力区CID、近郊具有完备城市功能的科学园及远郊的科学城;汤海孺根据城市原型功能空间,提出由校区、园区、城区和景区等不同要素主导的各具特色的创新生态群落。
相关研究表明,一定形式的空间组织布局对创新行为有促进作用,且目前对创新空间特质的总结大多为针对城区的定性描述,如高密度小尺度、土地混合开发和空间扁平化建设等。例如,邓智团等人总结了“创新”“街区”两大特性,制定了创新街区的识别标准—“iFACE”,指引了创新街区的场所营造。这套标准包罗了从空间硬件到策划软件的多维要素,覆盖全面,但单项要素的具体内容依然倚重定性描述,无法实现量化的建设落实或规划管理的数据考核参照。在对创新街区公共空间的深入研究中,邓智团提出了社交型公共空间和办公型公共空间,并进一步将社交型公共空间细分为公共零售空间与公共开放空间。这些研究均从社会学的人本使用角度出发,虽然具有设计启发性,但是却缺少规划实施的具体路径。
综上所述,对于在创新空间的“规建管”过程中应控制哪些要素及如何控制这些要素,依然缺乏广泛的研究探讨。因此,本次研究尝试对创新行为的承载空间进行建设形式的有效分类,并以此为基础提炼出能落位到现行“规建管”体系中的创新空间形态要素,旨在将创新空间的特殊设计要求转变为一种可进行供给调配的空间管理方式,在满足创新需求并符合其自身规律的同时,有效促进创新空间的实施建设,最终实现各类型创新活动的全域繁荣。
2 创新空间建设场景类型划分和研究方法
2.1 创新空间建设场景类型划分
本次研究以海量的国内外创新地段案例为佐证,采用理论归纳与类型对比双向校核的方法对各种分类方式进行进一步的研究和分析。在此基础上,根据最终建成空间的形态特征,结合其不同的建设手段和实施方式,将创新空间划分为3 种类型的建设场景。
(1) 完整街区型。此类建设场景的主导功能为创新活动功能,可结合城市综合服务设施的布局形成较为独立的创新功能区域。其空间建设原则为保障创新功能区域的最优形态,促进并服务于创新活动。
(2)“创新+”专项地段型。此类建设场景的主导功能为创新以外的其他功能,如居住、教育或生产,同时可结合其中的空间设计植入一定的复合创新功能。其空间建设原则是在服务原生功能的基础上合理配给创新设施空间,促进创新功能与原生功能的相互拉动作用,实现创新活动的多元发展。
(3) 优势斑块型。此类建设场景的主导功能为创新活动功能,但面积规模有一定局限,且其本身具有某种特质优势的独立空间单元,如生态空间、滨水空间和历史文化遗存空间等。其空间建设原则是最大化利用特质优势要素并发挥其作用,在凸显资源优势的同时兼顾创新活动的空间需求。由于此类建设场景所具有的规模与资源独特性,往往很难以普适的建设要求来发挥其特质资源优势,如生态环境资源、滨水与历史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其规划设计往往采取“一地一议”的方式来保障设计的弹性与针对性。因此,本次研究中对优势斑块型空间建设场景不做重点研究。
2.2 多维度空间建设场景研究方法
依据以上3 种建设场景类型筛选符合我国实际建设阶段情况的典型代表案例,细化挖掘影响创新地段成功建设的关键性要素,并将其转化为可管理控制的规划指标。例如,对于完整街区型案例的选取,本次研究依据完整街区的特点选择国际及国内一线城市案例进行空间数据采集,如美国的肯戴尔广场、西班牙的巴塞罗那22@ 创新街区和我国的北京中关村地区、上海杨浦创智坊、深圳南山高新区。对于“创新+”专项地段型案例的选取,可依据不同的基础建设模式,从其发展趋势与国内建设特征两个角度甄选研究案例,其中对于“创新+社区”模式,可选取国外典型的开放式创新社区和国内以居住小区为原型的创新升级小区为研究案例,如澳大利亚的开尔文·格罗夫创意社区、我国的北京华清嘉园众创社区和北京昌平“回+”双创社区;对于“创新+ 高校”模式,可基于当前校园开放发展的趋势,选取国外成熟的创新地段开放高校、国内新建校园与基于围墙式的存量校园作为研究案例,如美国的斯坦福大学及斯坦福科技园、我国的广州大学城和杨浦大学城;对于“创新+ 产业园区”模式,可以园区的混合开放为原则进行案例选取,如南非的朗梅多轻工业园区、我国的光谷生物创新园。
2.2.1 基于开放地图与GIS 技术的现状建成空间分析
目前的开放地图已经集成了海量的物质空间建成信息,并能通过地理坐标实现多方数据源的统一叠加,而结合GIS 分析技术能更准确地了解创新地段的建设空间规律。因此,本次研究主要采取开放地图与GIS 相结合的手段对建成空间的现状进行描述,通过提取Open Street Map(OSM)、百度地图和高德地图中的建筑轮廓、街块边界与建筑层数等信息,以GIS 计算得到其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和容积率等数据,并生成平面图三维矢量模型,为下一步的研究打下了基础。
2.2.2 基于数据分析的现状功能设施特征总结
通过数据分析的方法可以精准客观地描述研究对象的功能构成、分布与实际活力效果。因此,本次研究采用多种方式,如以POI 拾取为基础,结合关键词识别结果对研究对象的功能设施进行创新需求角度的再分类,从而得出基本配置比例。此外,国外在诸多创新地段建立了长期监测并将成果可视化输出的信息平台,内容包括街道与地块活力、人群分布和建筑功能,以及创新企业的类型、密度分布等。
2.2.3 基于建成案例设计导则解读的空间营造分析
除了进行具体的建成案例空间分析,相关研究还深度挖掘了建成地段的城市设计导则,分析此类约束性文件中核心要素的实际情况。国外通过多年的创新城区建设与设计导则制度的双向研究探讨,在两方面都具备一定的先进性。因此,本次研究对这类导则的控制要素提取方式与控制手段进行解读,总结筛选出案例地段设计导则中能够运用于国内“规建管”体系的相关内容条目。
3 各个建设场景中的核心控制要素筛选
总体而言,分场景建设的要素筛选具有以下两大特点:①针对不同建设场景选择不同的控制要素。基本形态要素主要针对完整街区型建设场景,对于这种本身以创新行为承载为主旨功能的街区建设,需要优化保障空间形态,从而促进空间资源与功能的契合联动。而“创新+”专项地段型建设场景的基本形态要素的选取首先以满足原生功能的需求为主,因此不作为本次要素控制研究的核心。优势斑块型建设场景的基本形态则更注重对优势要素的服务与凸显,在具体设计中采取“一地一议”的方式。②创新空间的营造与特殊功能的配置。在不同建设场景中所涉及的设施类型与形式都会有所不同(图1),因此需以空间优化为核心目标,明确不同场景的需求特征与底线保障下的特殊功能空间要素的配置和管控方式。

图1 创新空间建设控制要素汇总示意图
注:“√”为必要控制要素,“ ”为非必要控制要素,“o”为视需控制要素。
3.1 基本空间形态要素筛选
本次研究尊重并延续已有各类研究中提及的高密度小尺度的空间组织模式及土地混合开发等原则,尝试将基本空间形态要素转译为能落位管控的规划术语,并进行进一步的量化赋值研究。例如,高密度小尺度的空间组织模式可直接转化为街廓尺度控制和地块建筑密度的指标建议,因为高强度的建筑密度有利于连续街道界面的产生,若与适宜尺度的街廓相结合可以形成土地的集约建设范式。土地混合开发则可转译为街区功能混合度,这是保障创新行为活力的基础,包括地块用地功能混合度与楼宇垂直功能混合度。
3.2 需求响应型特殊功能空间要素的筛选
3.2.1 依据人的创新行为对于空间的建设诉求分析提取控制要素
基于创新人群的特色化需求及对成熟先进案例的共性研究发现,最为显著的特色功能空间表现为对第三空间的需求与营建。所谓第三空间,即生活、工作之外的一类活动场所,是能提供非正式的公共集会、办公和休闲娱乐功能的多义综合空间,有利于促进新经济的聚集、激发街区的创新活力。而社会学研究对此类空间有很多细化的定义与分类方式,本次研究在此基础上从规划管控的角度提出了经营性交往空间、公共空间及连通系统作为第三空间的核心管控要素(表1)。
表1 第三空间涉及的三大要素

3.2.2 依据企业的创新行为对于空间的建设诉求分析提取控制要素
产业服务本身具有双重含义,既具有服务性质又具有产业性质。若要作为空间资源进行自上而下的规划供给、分配,则需实现资源对产业公共利益带动作用的最大化并平衡综合效益,即产业服务的公共性内涵。而在不同的建设场景中,产业服务设施的类型不尽相同,将面对不同的空间资源诉求。因此,规划需匹配各个建设场景中创新产业的发展诉求,对产业公共服务空间进行场景化模拟和底线保障式的控制研究。
本次研究依据创新企业全生命周期的生长与发展诉求,梳理对应的各类服务设施,并依据这些设施的实质空间功能属性进行分类总结,最终形成2 类、6种基础功能空间。①自发创新提升类公共服务设施空间,包括共享办公、共享实验室和共享中试工厂3 类空间。②对外交流、联络需求类公共服务设施空间,包括会展/ 会议/ 会务服务( 如波士顿海港新区街区会客厅) 设施、事业型综合服务平台(如上海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和市场型商业服务设施( 如南京市创新企业金融服务中心)3 类空间。这些基础功能空间的组合与演绎为不同建设场景下创新产业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提供了条件(图2)。这些基础功能空间的组合需遵循以下基本原则:在没有创新产业的原始空间场景中,底线保障创新产业的发展空间,如在社区、校区内提供众创空间、会展/ 会议空间;在本身具有创新产业的空间场景内,可利用用地功能的兼容性,最大化地保障公共交流空间的发展需求。

图2 不同场景下不同创新产业公共服务设施组合示意图
注:“√”为必要控制要素,“ ”为非必要控制要素,“ ”为视需控制要素。
此外,不同场景特征下创新空间服务设施的定义、性质、发展定位和等级等均有不同的体现。例如,事业型综合服务平台在完整街区型建设场景中代表的是城市或片区级的服务平台机构,诸如专业数据中心、公共检测认证中心等;而在“创新+ 高校”中代表的则是服务设施点,如高校创业服务中心。
4 不同场景下创新空间核心要素的规划指标赋值
4.1 完整创新街区——空间形态与功能要素的完全管控方式
通过对完整街区型建设场景典型案例的特质要素进行总结与量化分析发现,完整创新街区的范围一般在1 ~ 3k m²。根据管控要素的具体内容差别,对其内部的建设控制大致可分为两种区域,即创新核心区(类同于中央智力区CID 的概念) 与创新基质区。其中,创新核心区是指在集约开放的城市地段中创新行为高发的聚集性核心地段,是创新企业办公、创新服务集中布局的城市活力中心,一般规模为50 ~ 70hm²,以办公、商业和科研功能为主;创新基质区则是指在集约开放的城市型地段中除创新核心区的其他区域,其作为一个宜居、繁荣的混合功能社区,为创新核心区提供昼夜活力与人气,与之共同构成完整创新街区(图3)。

图3 完整创新街区模式示意图
4.1.1 基础形态管控要素
完整创新街区的基础形态管控要素如下:
(1) 基础平面形态管控要素包括街廓尺度与街块内建筑密度两个。基于不同案例的定性与定量分析可以得出,创新地段的空间形态在街廓尺度上存在差异。因此,完整创新街区内部建议以长方形街廓为主,一般可采用一套60m×120m的道路格网尺度,便于布局地块内的建筑、弹性合并重要地块及提高网络联通度。而在街廓规模固定的基础上,通过建筑密度指标对建筑空间与开敞空间之间的基本关系进行表征和控制,以区别、凸显高密度开发的创新核心区与中等密度开发的均质型创新基质区(图4)。

图4 基础平面形态管控要素控制示意图
资料来源:《Kendall Square Design Guidelines 2013》《上海杨浦大学城中央社区规划》。
(2) 基础立体空间形态管控要素包括高度与容积率两个。这两个要素的具体赋值与街区所处的城市、城市内部区位等都有密切关联,且受其土地经济开发价值、本身的发展定位等影响。因此,本次研究仅就典型案例提出一定数据统计下的参考值域建议(图5)。

图5 基础立体空间形态管控要素控制示意图
(3) 基础用地混合模式管控要素控制旨在保障街区的24小时活力,以带动打造良好的城区生活环境,促进知识“溢出效应”。因此,此类要素控制的核心是量化保障街区的居住功能。对于创新核心区,考虑到其土地价值和区位条件,参照已有国际建设案例,明确对含居住功能的混合用地进行适度保障,将居住比例控制在15% ~ 20%。所谓含居住功能的混合用地,是指“办公+ 居住”“商业+ 居住”等混合用地,具体形式如城市SOHO 寓、酒店式公寓等。对于创新基质区,建议适度增加居住功能的整体占比,即保障并引导混合居住用地占比达35% ~ 40%,且此类居住混合用地的建设量、居住功能的混合度需达到50% ~ 70%( 图6)。

图6 基础用地混合模式管控要素控制示意图
资料来源:案例数据来自《上海杨浦大学城中央社区规划》。
4.1.2 特殊功能管控要素
创新所需的特殊功能空间为经营性交往空间、创新产业服务空间、公共空间与连通系统,前两者的建设经营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市场经营。因此,对于此类空间管控要素的核心研究在于:如何通过规划的有效介入来实现此类空间管控要素与现有规划控制要素和方法的有机结合;如何体现规划介入的价值,明确底线控制后的最终效果与意义。
(1) 经营性交往空间。此类空间的核心目标是在完整创新街区实现管控要素的全域分布,发挥要素的时空便利性优势,承载并促进创新活动、思想共享、企业合作和社会互动等新型活动的开展。而基于现行体制中的规划语汇来探讨此类空间的建设落位时发现,看似属于商业用地的建设,实际上与传统的商业集中空间建设并不相同,此类空间的商业功能更多的是依托于办公用地的底层空间来设置,以促进街区的活力。因此,合理保障各种功能用地中的商业功能配比,定向引导与选择创新类服务业态,是实现全域理想化设施格局的重要途径。此外,考虑到街区设施需沿创新核心区的主要及次要街道集中布局,实现设施的均质、扁平化分布,因此规划将重点控制主、次核心街道两侧的用地开发建设,具体可通过界面功能管控( 即沿街地块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带条件出让),借鉴美国肯戴尔广场城市设计导则的引导条件,将临街界面功能的75% 界定为商业功能。而对于其他地块,对其底层空间进行供应性管控,解决设施空间的有无问题,使设施空间在地块内自主性分布,如借鉴新加坡的公共空间供给方式,结合我国深圳等创新城市地段的商业配置标准,将每项开发项目总建筑面积的2% 用于布置建筑底层沿街商业设施。在保障理想化设施格局的基础上,对设施进行倡导型建议引导( 图7)。

图7 经营性交往空间管控要素控制示意图
(2) 创新产业服务空间。在完整创新街区中,创新产业公共服务设施的规模主要与其所对应的城市或片区服务级别相关。因此,在按照定位级别预留规划用地的同时,需对其进行空间优化和统筹布局:①遵循适度集中原则,将片区相互距离尺度控制在慢行可感知范围(1.5~2.0km) 内;②遵循优先轨道站点周边布局原则,将人流密集型设施、使用频度高的设施布局在临近城市轨道站点等公共交通周边地段;③遵循临近干路布局原则,明确创新产业服务设施至少有一侧临城市主次干路。
(3) 公共空间。通过对典型案例的总结可以看出,创新核心区的公共空间构成方式极为灵活,除去传统的公园、广场用地形式,其更多是依托地块内部的建前空间、中庭等非独立用地形式构成。因此,在研究公共空间供给比例时,可从用地占比与配建比例上进行控制分析和计算。其中,按公园及广场类用地的控制要求,创新核心区的公共空间用地在总用地中的占比不低于3%;同时,强化这些用地的外围界面围合,且周边贴线率控制在65% ~ 75%。针对配建比例,应集中区内地块,提供至少25% 的建筑面积或2% 的用地面积用于公共开敞空间的布局,且此类开敞空间的布局需与经营性交往空间结合考虑。相比创新核心区,创新基质区的公共空间建设主要根据公园、广场的用地控制要求来进行,在满足创新活动使用功能的同时兼顾社区休闲功能,用地占比为10% ~ 15%,且结合100m 半径覆盖布局。由于平均尺度的增加,此类空间的周边建筑贴线率要求为45% ~ 65%(图8)。

图8 公共空间管控要素控制示意图
(4)连通系统。由多个案例分析可知,连通系统是创新要素流通的重要载体,主要体现在对慢行路径的提供与完善上,对于促进街道活力有着重要的作用与意义,因此可通过慢行路网密度对其进行描述与控制。在完整创新街区中,建议将慢行路网密度控制在16 ~20km/km²。此外,通过街道断面的路权一体化有利于提升街道交往的品质与活力,因此核心道路的街道断面设计可根据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提出选型建议,包括在建筑首层以建筑退距红线的设计形式释放更多外摆空间,促进第三空间的建设经营(图9)。

图9 连通系统管控要素控制示意图
4.1.3 要素管控下的创新街区空间场景
基于以上要素从整体空间形态、功能组织、活力与场所营造等方面对完整创新街区进行要素的量化和引导管控,并综合考虑以上要素的管控要求,最终形成完整创新街区场景在规划语汇下的场景搭建(图10)。

图10 创新街区整体空间场景示意图
4.2 专项地段——供应式的定向规划管控
在“创新+”专项地段型空间建设场景下,规划需控制的主要要素包括经营性交往空间、创新产业服务空间、公共空间和连通系统,前三者组合形成创新综合设施空间,以配套供给实现空间保障,并通过连通系统融入区域创新系统;而公共空间与连通系统在不同建设场景中有着共同的规划引导原则(图11)。此外,不同场景的核心区别在于对前两个要素的定义及布局要求的差异。对于经营性交往空间,三大建设场景的空间载体均是商业功能空间,只是在具体的业态类型倾向上略有侧重,如在居住区,倡导经营性交往空间与生活服务类商业空间相结合;在高校园区则强化不同业态与信息文化设施空间相结合;而在产业园区则以休闲类新型便利设施空间为主,包括餐饮、运动和产品体验等业态空间。

图11“创新+”专项地段型地区公共空间与连通系统要素控制示意图
在布局原则方面,在“创新+ 社区”地段,建议配置“社区会客厅”,以生活性的经营性交往空间、生活服务设施空间为主( 总体不少于50%),以企业公共服务设施空间为辅,位置选择类似于15 分钟生活圈核心区位,一般位于城市公共地段且临近主要连通道路。在“创新+ 高校”地段,在规划用地允许的情况下,经营性交往空间与创新产业服务空间可结合高校主要出入口及核心共享街道进行集中布局;而在存量校园空间中,则提倡设置便于独立管理的开放共享设施空间。在“创新+ 产业园区”地段,经营性交往空间可选择临近的公共空间及主要对外联络街道进行布局。对于创新产业服务空间与公共空间,建议采用“创新会客厅”的组织模式进行设施的一站式布局,位置选取于组团中央,并结合核心公共开放空间统筹考虑。
5 结语
本次研究以建设形式划分创新空间的场景类型,使得后续研究的核心要素具有更广泛的控制力与适应性,且对不同区位、不同成因导向的创新空间均具有覆盖指引效果。但在管控响应方面,对于空间要素的量化研究仍存在一定局限性:一方面由于实际案例的数据来源途径具有局限性,尤其是国外数据的获取难度较大,对于能被量化的影响因素的提炼不足且不够全面;另一方面,由于各国国情差异巨大,比较型数据需要经过场景平衡才能真正运用在规划控制过程中,指标赋值的精准度需要通过具体的国内建设管理反馈才能得以校核。因此,对于不同创新空间建设场景下各类要素的选择与管控传导仍有待进一步的研究。
文章全文详见《规划师》2021年15期
《创新空间场景分异下规划建设要素的选择与管控传导》
来源:规划师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