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作出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决策部署。城市发展正在由外延扩张式向内涵提升式转变,城市更新作为存量时期主要的城市发展和空间治理方式,是资源环境紧约束背景下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重点领域。本期从北京、上海、广州、深圳这几个城市的实践经验来看,城市更新随着国土空间规划工作深入推进,享受到越来越多的“多规合一”改革红利。
与过去旧城改造中常见的大拆大建不同,新发展格局下各地不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而是将城市作为有机生命体,把城市更新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体系,对城市更新区域开发保护活动在空间和时间上系统谋划、统筹安排,推进内涵式、集约型、绿色化的城市有机更新模式,突出强调从提升身边的空间品质入手,精准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北京市在城市更新中严格贯彻落实总体规划“控增量、促减量、优存量”的工作要求,坚持规划引领、街区统筹,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坚持政策推动、项目带动。在五大更新体系支撑下不断改革探索,凝聚共识。
建立更新工作体系。按照“总体规划—专项规划—街区控规—行动计划”的工作思路,以街区为基本单元,以存量建筑为主体,自上而下统筹开展更新工作。
探索更新方法体系。探索“清单式”“菜单式”工作模式,以昌平区回龙观天通苑地区存量街区控规为样板,通过体检评估找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和资源清单;多元协商问需求,形成需求清单和愿景清单;整体策划配政策,形成策略清单和政策清单;制定计划推行动,形成任务清单和项目清单。
强化更新组织体系。依托基层社区治理,搭建多元协商平台,推动责任规划师制度实施,打通从规划编制、审批、实施、管理全流程参与的路径,广泛参与微空间改造和基层精细化治理各个环节,努力让政府、市场、社会、公众形成合力。
构建更新动力体系。制定适用于北京城市更新的“1+N+X”系列政策,通过持续释放政策红利,赋予更多更新动力。
完善更新实施体系。建立长期动态跟踪推进机制,滚动集成更新任务和项目,动态纳入城市更新行动计划,整体推动物质空间与城市治理“双提升”。

上海市坚持各级国土空间规划在城市更新中的全面引领,加强法治保障,系统推进各类城市更新行动,通过国土空间规划监督管理有效保障城市更新项目建设。
规划编制方面: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层面,明确了全市各类型城市更新目标策略;单元规划层面,明确城市更新公共要素底线及发展要求;控制性详细规划层面,明确更新建设的开发指标和公共要素具体建设运营管理要求,强调实施导向。
实施推进方面:通过近期规划明确城市更新近期重点的空间战略与行动任务。上海系统开展了各类城市更新行动,主要包括通过“行走上海”活动激发量大面广的社区空间微更新,开展共享社区计划、创新园区计划、魅力风貌计划、休闲网络计划等四大更新行动计划;全面推动虹口北外滩、宝山吴淞、南大等重点地区整体转型提升;以“15分钟社区生活圈”建设为抓手,全面推动社区更新。
政策保障方面:制定了多项覆盖产业、商业商办、城中村、居住、风貌旧改等类型的城市更新配套政策。在总结多项城市更新行动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并实施了《上海市城市更新条例》。
监督管理方面:以全生命周期管理统筹城市更新相关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建立贯穿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生命周期管理闭环;将更新项目的公共要素供给、产业绩效、环保节能、物业持有、土地退出等全生命管理要求均纳入土地出让合同监管。

广州市坚持国土空间规划引领,将城市更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形成以存量资源再利用为主线的空间发展模式。建立总体规划定目标、定重点,专项规划建路径、建机制,详细规划控指标、定功能的城市更新规划管控传导机制。坚持专家领衔、集体审议、投票表决、全程公开的规划委员会审议制度。
建立完善的城市更新单元管理制度。广州出台了城市更新单元详细规划编审报批及产业配置、设施配套、交通评估等工作指引,构建了产城融合职住平衡指标体系。
注重历史文化和公共利益保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一方面,编制《广州市城市更新与历史文化保护协调规划》,夯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控底线及“底版”数据,提出城市更新与历史文化保护利用项目的组合实施路径。另一方面,编制《广州市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公共服务设施综合布点规划》,明确教育、医疗、养老、文化、体育、环卫等16项设施配套要求。
强化刚性管控。严格落实“三线”(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绿线、历史文化保护等要求,科学合理确定规划指标,配置高质量产业空间,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将城市更新单元详细规划作为城市更新项目规划许可、改造实施的法定依据。
探索弹性管控。因地制宜制定地方标准,积极尝试存量地区的容积率上限和容积率奖励细则,提升城市空间品质,引导城市更新高质量健康发展。

深圳市以“人民城市”理念系统推进城市更新工作,将符合条件的低效存量建设用地纳入标图建库范围进行改造,在规划管理方面进行了深入探索和实践。
坚持规划引领。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为基本依据,编制市区更新专项规划,评估识别更新潜力对象,实施分区分类管理,明确历史文化风貌等空间管控要求,通过单元管理整合零散用地,传导落实上一层次规划目标。
坚持保护优先。采用“绣花”功夫进行微改造,将部分城中村、工业集中区划定为保留提升区,严禁大拆大建,鼓励开展综合整治有机更新,对古树名木、历史建筑等实施最严格的保护,传承历史文脉,保留城市记忆。
坚持公益优先。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重要理念,要求更新项目无偿移交一定比例的公共用地、配建政策性用房和各类公共设施,规划中小学校180多所、社康中心300余处,公共住房约1300万平方米等,提升片区城市品质和公共服务水平,人民群众获得感显著增强。
坚持制度保障。基于存量用地开发的特点,坚持制度设计和法治实践相结合,在各个环节出台相应的政策规定和标准,形成以《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为统领的政策体系,为规划的有效实施提供制度保障。

文章来源:i自然全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