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为不断提升城乡建筑品质和设计水平,适应新的城乡建设发展理念,加强新时期注册建筑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能力和水平,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对《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大纲(2002年版)》(以下简称“旧大纲”)进行了修订,形成《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大纲(2021年版)》(以下简称“新大纲”),并于11月12日正式颁布,自2023年度正式实施。与此同时,为全面实施新大纲,做好相关考试科目的衔接和考试成绩的认定,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制定了《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大纲新旧考试科目成绩认定衔接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亦正式发布实施。

2021年1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