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和《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精神,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渝府办发〔2020〕107号)。

简要整理
一、完善现代建筑产业链条(一)加快形成现代建筑产业集群。力争到2025年底,现代建筑产业产值达到3000亿元以上,把我市打造成为西部现代建筑产业高地。(二)引导企业转型升级。力争到2025年底,我市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企业数量西部领先。
二、提升项目实施水平(四)扩大装配式建筑实施规模。全市政府投资或主导的建筑工程项目以及有条件的轨道交通、道路、桥梁、隧道项目全面采用装配式建筑或装配式建造方式。到2025年底,全市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不低于30%。(五)严格装配式建筑项目管理。建立装配式建筑预制部品部件驻场建造制度,将质量监督延伸至工厂。(六)实施建筑品质提升行动。以装配式建筑为突破口,提供高品质建筑产品,推动解决住宅质量通病问题。制定住宅性能标准,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安全、健康、通风、采光、遮阳、智能等性能作为住宅建设的重要指标。发展绿色建筑,进一步提高政府投资项目、大型社会投资项目二星级绿色建筑实施比例。制定健康建筑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引导发展健康建筑。继续实施施工现场形象品质提升行动计划,强化文明施工管理。
三、推进大数据智能化技术应用(七)加快实施智能建造。到2025年底,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全面实行数字化建造方式,建筑业企业全面实现数字化转型。(八)全面推广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九)拓展智慧工地应用。对施工现场质量、安全、人员、设备、建造过程等智能化应用水平开展分级评价,推进物联网、BIM技术和电子签名电子签章等技术的融合应用,提升工程项目智能化精细化管控水平。(十)发展基础设施物联网。(十一)支持建筑业互联网发展。发展第三方建筑云,推进建筑业企业和工程建造活动“上云上平台”。
四、推进技术创新(十二)完善技术标准。以现有成熟结构体系为基础,完善部品部件、机电管线、工业化装修、物联网应用等配套技术标准,形成在成渝地区具有影响力和广泛适应性的区域性地方标准。(十三)强化科技创新。
五、加强政策支持(十四)完善招投标和工程总承包政策。(十五)落实优惠政策。按照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规定,对符合有关规定的装配式建筑建设单位,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六、营造良好发展氛围(十六)加强宣传引导。(十七)加强督察考核。 以上政策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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